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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第四批)

来源:白山市生态环境局 日期: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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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按照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问题编号:第十四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任务:第一轮督察指出,吉林省有关部门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履职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推动从源头、体制机制上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但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在这些方面开展了工作,但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浮于表面,整改推进比较被动。 

  责任单位:白山市住建局、白山市农业农村局、白山市水务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 

  责 任 人:白山市住建局、白山市农业农村局、白山市水务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整改目标:2019年12月底前,有效消除煤炭质量管控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12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要求,农村供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根本扭转整改工作被动局面。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 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加速推动各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采取“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建立收运处理长效运行机制。 

  2.2019年7月底前,市住建局进一步落实《白山市农村垃圾整治工作督导方案》,加强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督导检查。对2018年省级达标验收的抚松县、长白县进行核查,加强后续监管,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常态管理制度,严防问题反弹、反复。对2019年计划达标的浑江区、江源区进行监督指导,确保达标验收。 

  3.各县(市、区)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2019年7月底前,完成393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2019年12月底前,完成40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按整治方案要求,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常态管理制度,防止治后反弹。2020年7月底前,督促临江市、靖宇县准备省级验收资料,做好验收准备。2020年10月底前,完成44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达标率88%。2020年12月底前,全市90%以上行政村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4.2020年12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局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认真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村组干部包片、党员包户、农户三包的环境卫生管理模式,并将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纳入村规民约中。 

  (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 

  1.2019年7月底前,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标志标识设置、水源地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治理等问题,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并实施整治工作。 

  2.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级(包括县级政府驻地所在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3.2019年12月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和一级保护区划界立标、隔离防护设施建设。 

  4.市水务局按照《关于开展白山市曲家营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清单化调度的通知》要求,加强工作调度,加快推进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2020年12月底前,白山市曲家营水库基本完成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任务。 

  (三)煤炭质量管控 

  1.2019年8月底前,对全市煤炭加工、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企业底数和生产经营状况,建立工作台账。 

  2.2019年11月底前,在冬季储煤高峰期,开展全市煤炭加工、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对抽查中发现达不到煤炭产品质量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 

  3.2019年12月底前,夯实日常管理责任,督促引导煤炭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明确工作职责,夯实日常监管管理责任,发挥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验收,严格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进行检查验收,提升整改工作效果。  

  (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对整改推进不力、推诿扯皮延误整改工作的,要严格进行跟踪问效,切实解决整改工作不严不实不细的问题。 

  整改效果: 

  (一)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二)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我市共有503个行政村全部完成农村垃圾处理,达标率100%。 

  (三)出台《白山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初步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 

  (四)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全市县级水源地总计发现问题1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曲家营水源地全部完成一级保护区8.62公里封闭工程,基本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五)对全市煤炭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排查、抽检,结果全部合格。六是夯实日常监管管理责任,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管理、煤炭质量管控等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公示网址:http://www.cbs.gov.cn 

  公示时间: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5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白山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9-3249299 

  联系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99号 




责任编辑:王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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